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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特迪瓦更新验货要求

VOC计划从2018年3月1日开始,验证所有受管制产品在不同出口国的符合性,确保符合相应的国家,地区或国际标准和技术法规,保护科特迪瓦/象牙海岸公民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不受低于标准要求的进口商品危害,给他们提供全面质量保证。

然而自今年7月1日起验货要求已经有了巨大的改变,变的更加严格:


要求机械类产品必须带产品的铭牌,铭牌信息必须有:电压电流、功率、制造商、品名、出厂日期、中国制造这些,产品上面的电压电流,必须是220/240V不能单独的标220因为科特迪瓦用的电压和欧盟一样,而且要求内容必须是法文填写。


非机械类产品必须带唛头,唛头信息必须:有制造商、制造商地址、品名、型号、净重、毛重、包装数量、中国制造的法文

近日很多朋友发现做出口伊拉克的原产地证和发票的伊拉克使馆认证的话,需要提供COC、COI证书才可以申请


1、自2018年5月2日起,申请办理原产地证和商业发票认证,须提交由德国莱茵TUV或BV必维国际检验公司出具的符合性证书(COC),未在名单内的货物同样需要上述检验公司出具符合性核查(COI)作为认证附件。


2、中国外贸企业须按照发给集团官网公布规定,准确填报申请表,依据产品类别,明确应提交的文件是认证(COC)还是检验报告(COI),并须向中国境内的性维机构申请。  附:COC式样、COI式样


3、办理原产地证和商业发票除需附带符合性证书(COC、COI)外,还需附带进口许可证。


4、办理原产地证和商业发票以下两种情况须同时递交合同复印件:


A、申请公司与伊拉克政府签订的项目(不包括投资类的政府项目),不递交符合性证书(COC、COI)及进口许可证。


B、发票金额超过壹佰万美金。


5、经营两用化学品的投资类公司,办理原产地证和商业发票认证,需递交伊展览总公司出具的进口许可证复印件,以便审核。


但是因为一些因素,以上条例并没有完全安规执行,最近伊拉克驻华使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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